對于石油化工項目裝置設(shè)備布置防火間距,在我國國內(nèi)主要遵循GB 50160《石油化工企業(yè)設(shè)計防火規(guī)范》。有些國外項目,需遵循執(zhí)行美國國家防火協(xié)會標(biāo)準(zhǔn)NFPA 30《可燃性和易燃性液體規(guī)則》。


NFPA 30對“液體”的定義為流動性系數(shù)大于300針入度瀝青的任何材料或是具有特殊溶點的黏性物質(zhì),包括易燃液體(flammable Liquid)和可燃液體(combustible Liquid)。


①. 易燃液體-閉杯閃點小于100F(37.8℃),并且在100F(37.8℃)下的雷德蒸氣壓不超過40psi(276kPa,絕壓),測定標(biāo)準(zhǔn)ASTM D323的液體,也稱為級液體。具體類別劃分如下:


    a. ⅠA級液體-閃點低于73℉(22.8℃)、沸點低于100℉(37.8℃);


    b. B級液體-閃點低于73℉(22.8℃)、沸點大于等于100F(37.8℃);


    c. C級液體-73℉(22.8℃)≤閃點<100℉(37.8℃)。


②. 可燃液體-一閉杯閃點大于等于100F(37.8℃)的液體。具體類別劃分如下。


    Ⅱ級液體-100℉(37.8℃)≤閃點<140℉(60℃)。


   Ⅲ A級液體--140F(60℃)≤閃點<200℉(93℃)。


   Ⅲ B級液體一一閃點大于等于200F(93℃)。


  關(guān)于液體的火災(zāi)危險性分類,在GB 50160中僅僅明確了對閃點的要求,而NFPA30在液體定義中同時明確了對閉杯閃點及雷德蒸氣壓的要求,并在I級液體細(xì)分類時強化了沸點要求。兩者對液體分類的臨界閃點規(guī)定不同,各級別液體具體分類溫度范圍也不同。但兩者對液體分類的原則是一致的:可燃液體分類的直接指標(biāo)是蒸氣壓,蒸氣壓越高,沸點越低,閃點越低,液體火災(zāi)危險性越大。